# 乙方主体资格核查备忘

> **核查对象**：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旧合同上盖章的公司）
> **核查日期**：2026-09-10
> **信息来源**：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口径）
> **结论**：**两处判断需要修正，且发现一个会直接卡住开工申报的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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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商登记信息（核对结果）

| 项目 | 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KHUNK025** |
| **法定代表人** | **江剑凯** ← ⭐ 与旧合同乙方手写姓名**完全一致**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26 年 06 月 26 日** ← 距签约（2026-09-10）**仅 2 个半月** |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天灯村 4 组 24 号附 5 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图文设计制作。<br>**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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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判断修正一：这不是"借用资质/挂靠"，而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

### 原判断

我此前根据"合同乙方手写个人姓名「江剑凯」，却盖公司公章"，判断为**典型的借用资质（挂靠）**。

### 事实修正

**江剑凯正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

| 情形 | 法律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手写自己姓名 + 加盖公司公章 | 属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的常见做法，**不能直接认定为挂靠** |
| 但合同"乙方"栏写的是**个人姓名**，而非公司名称 | 仍属**主体载明不规范**——合同相对方究竟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从文本上**无法确定** |

➡️ **结论**：挂靠的嫌疑**明显降低**；但"**合同主体不明**"的问题**依然存在**，且必须在新合同里定清楚。

> 📌 这一处修正对你们的**谈判姿态**有影响：不宜再以"你挂靠违法"作为主要施压点（容易被对方以其系法定代表人反驳）。**应当转向"资质不符"与"开工申报通不过"这两个客观问题**（见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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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判断修正二：经营范围里**没有"施工"，只有"设计"和"装饰装修"**

### 逐项比对

| 经营范围项 | 是否可用于本工程 |
|---|---|
| 专业设计服务 | ❌ 设计，非施工 |
|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建筑材料销售 | ❌ 销售，非施工 |
| 图文设计制作 | ❌ 无关 |
| **建设工程设计**（许可项目） | ❌ **设计资质，不是施工资质** |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项目） | ⚠️ **是"室内装饰装修"，指装修，不是盖房子** |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 / 施工总承包 / 专业承包 / 施工劳务 | ❌ **经营范围中完全没有** |

➡️ **结论：这家公司无权承接整栋房屋的施工。**

### 与法规要求的正面比对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选择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承揽人进行施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同义。

| 承揽人三类 | 该公司是否属于 |
|---|---|
| 农村建筑工匠（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 ❌ 公司不是自然人 |
| 建造师（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 同上 |
| **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 ❌ **持有的是"建设工程设计"资质，不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经营范围亦不含施工** |

➡️ **该公司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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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会直接卡住开工申报的硬问题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工申报须提交：

> （三）**《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要求相同。

➡️ **若以"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申报开工，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要求，镇政府不应批准开工。**

**后果链条**：

```
以该公司名义签施工合同
  → 开工申报材料不合格
  → 无法取得开工许可
  → 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
  → 依据温江区细则第二十七条（镇政府应"及时发现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等问题"）
     及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
  → 面临停工、整改甚至拆除风险
```

➡️ **这是比"合同效力"更紧迫、更现实的问题。** 而且**不是靠合同条款能解决的**——必须换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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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另外三项风险提示

### 1. 履约与偿付能力

公司**成立于 2026-06-26，至签约日仅 2 个半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无施工资质、无施工业绩可查。

而本工程造价约 **42 万元**（277.2㎡ × 1523 元/㎡）。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索赔，该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需要审慎评估**。

### 2. 跨区经营

公司住所与登记机关在**四川天府新区**，工程在**温江区和盛镇**。跨区经营本身不违法，但结合"设计公司承接施工"，说明该公司**并未在工程属地开展过农房建设业务**。

### 3. 设计资质 ≠ 施工资质（这一点务必让长辈也听懂）

> "它有设计资质"、"它是正规注册的公司"——**都不等于它有资格盖房子**。
> 设计公司画图，施工企业盖房，**这是两套不同的资质、两套不同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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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合规的三条路径（对应三种签约模式）

### 路径①（最省事，**优先确认**）：由**江剑凯以个人身份**承接

- **前提**：江剑凯本人持有《**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由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颁发）
- 此时合同乙方填**个人**，签字并按指印，**不盖任何公司公章**
- **需要做的**：向江剑凯索取该证书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

> ⚠️ 注意：**法定代表人身份 ≠ 农村建筑工匠资格**。江剑凯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代表他有工匠证书；反之若他有工匠证书，他完全可以个人承接，不必用公司名义。

### 路径②：换一家**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

- 由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的企业签施工合同
- 需要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江剑凯或其公司可作为设计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 路径③（结构最清晰）：**设计、施工分开签两份合同**

| 合同 | 乙方 | 内容 |
|---|---|---|
| 设计合同 | 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属其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合规**） |
| 施工合同 | 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或 持证的农村建筑工匠（江剑凯个人） | 本工程全部施工 |

➡️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该公司叫"建筑设计"——**它本来应当只做设计**。<br>
➡️ 若走这条路径，**旧合同把"设计"和"施工"混在一份合同里、又由设计公司盖章**，本身就是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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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如果对方坚持要用这家公司签施工合同

请至少争取以下四项（**这些不能替代合规主体，但能降低风险**）：

| # | 要求 | 作用 |
|---|---|---|
| 1 | **江剑凯个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施工合同上签字 | 公司偿付能力有限，个人连带可增加一层保障 |
| 2 | 由乙方为**全部施工人员**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存 | 对冲选任过失责任（这是最大的人身风险敞口） |
| 3 | 明确约定：**因乙方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导致开工申报未获批准、被责令停工整改或拆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含已投入的材料、人工及甲方损失） | 把"资格不符"的后果明确归责 |
| 4 | 施工合同与**开工申报材料**同步准备：即向镇政府窗口问清"以该公司名义能否申报"，**申报通过后再开工** | 避免"签了合同却开不了工" |

> 🚫 **不建议**：在未确认资质问题之前先行开工。**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可被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温江区细则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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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下一步：两个电话 + 一份证书

| 顺序 | 事项 | 找谁 |
|---|---|---|
| 1 | **向江剑凯索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 | 江剑凯本人 |
| 2 | 说明：**公司只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没有施工资质**，询问其准备以何种身份承接 | 江剑凯本人 |
| 3 | 问清"**开工申报要求的资质材料，建筑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能否适用**" | ☎ **028-82728931**（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肖华强）；或直接到**和盛镇政府**窗口问 |
| 4 | 索取附件 1~16 全套表格（含附件 9《农村宅基地建房承包合同》、附件 10《施工安全责任书》） | 和盛镇政府 |

> 💡 第 3 个问题很关键：**先问清楚再签**，比签完再发现开不了工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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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既有审核文档的影响（已同步更新）

| 文档 | 原表述 | 更新后 |
|---|---|---|
| 审核意见-对方问题专版【A4】 | "疑似借用资质（挂靠）" | 调整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不认定为挂靠；但**该公司无施工资质、不符合承揽人要求**，且合同主体载明不规范 |
| 策略更新-主张合同未成立（"三头堵"） | 三头之一为"借用资质（挂靠）" | 调整为：①乙方为个人→未签字→合同未成立；②乙方为公司→**甲方对合同相对方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③**该公司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开工申报受阻 |
| 办事清单 | 未含乙方资格核查 | 新增"签约前必做的乙方资格核查"一节 |
| 两份合同 | 乙方栏为三选一勾选 | 补充明确：**工程设计资质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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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时间：2026-09-10*
*配套：`官方文件/温江区实施细则（温农规〔2024〕2号）.md`、`温江区办事清单与合规要点.md`、两份合同文本*

> ⚠️ 本文依据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与公开法规撰写，**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企业资质的最终认定。
> 企业资质的具体核定，应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