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对象: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旧合同上盖章的公司) 核查日期:2026-09-10 信息来源: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口径) 结论:两处判断需要修正,且发现一个会直接卡住开工申报的硬问题。
| 项目 | 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KHUNK025 |
| 法定代表人 | 江剑凯 ← ⭐ 与旧合同乙方手写姓名完全一致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26 年 06 月 26 日 ← 距签约(2026-09-10)仅 2 个半月 |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天灯村 4 组 24 号附 5 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图文设计制作。<br>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
我此前根据"合同乙方手写个人姓名「江剑凯」,却盖公司公章",判断为典型的借用资质(挂靠)。
江剑凯正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
| 情形 | 法律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手写自己姓名 + 加盖公司公章 | 属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的常见做法,不能直接认定为挂靠 |
| 但合同"乙方"栏写的是个人姓名,而非公司名称 | 仍属主体载明不规范——合同相对方究竟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从文本上无法确定 |
➡️ 结论:挂靠的嫌疑明显降低;但"合同主体不明"的问题依然存在,且必须在新合同里定清楚。
📌 这一处修正对你们的谈判姿态有影响:不宜再以"你挂靠违法"作为主要施压点(容易被对方以其系法定代表人反驳)。应当转向"资质不符"与"开工申报通不过"这两个客观问题(见第四节)。
| 经营范围项 | 是否可用于本工程 |
|---|---|
| 专业设计服务 | ❌ 设计,非施工 |
|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建筑材料销售 | ❌ 销售,非施工 |
| 图文设计制作 | ❌ 无关 |
| 建设工程设计(许可项目) | ❌ 设计资质,不是施工资质 |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项目) | ⚠️ 是"室内装饰装修",指装修,不是盖房子 |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 / 施工总承包 / 专业承包 / 施工劳务 | ❌ 经营范围中完全没有 |
➡️ 结论:这家公司无权承接整栋房屋的施工。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选择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承揽人进行施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同义。
| 承揽人三类 | 该公司是否属于 |
|---|---|
| 农村建筑工匠(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 ❌ 公司不是自然人 |
| 建造师(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 同上 |
| 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 ❌ 持有的是"建设工程设计"资质,不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经营范围亦不含施工 |
➡️ 该公司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档。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工申报须提交:
(三)《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要求相同。
➡️ 若以"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申报开工,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要求,镇政府不应批准开工。
后果链条:
以该公司名义签施工合同
→ 开工申报材料不合格
→ 无法取得开工许可
→ 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
→ 依据温江区细则第二十七条(镇政府应"及时发现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等问题")
及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
→ 面临停工、整改甚至拆除风险
➡️ 这是比"合同效力"更紧迫、更现实的问题。 而且不是靠合同条款能解决的——必须换主体。
公司成立于 2026-06-26,至签约日仅 2 个半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无施工资质、无施工业绩可查。
而本工程造价约 42 万元(277.2㎡ × 1523 元/㎡)。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索赔,该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需要审慎评估。
公司住所与登记机关在四川天府新区,工程在温江区和盛镇。跨区经营本身不违法,但结合"设计公司承接施工",说明该公司并未在工程属地开展过农房建设业务。
"它有设计资质"、"它是正规注册的公司"——都不等于它有资格盖房子。 设计公司画图,施工企业盖房,这是两套不同的资质、两套不同的监管。
⚠️ 注意:法定代表人身份 ≠ 农村建筑工匠资格。江剑凯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代表他有工匠证书;反之若他有工匠证书,他完全可以个人承接,不必用公司名义。
| 合同 | 乙方 | 内容 |
|---|---|---|
| 设计合同 | 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属其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合规) |
| 施工合同 | 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或 持证的农村建筑工匠(江剑凯个人) | 本工程全部施工 |
➡️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该公司叫"建筑设计"——它本来应当只做设计。<br> ➡️ 若走这条路径,旧合同把"设计"和"施工"混在一份合同里、又由设计公司盖章,本身就是错配。
请至少争取以下四项(这些不能替代合规主体,但能降低风险):
| # | 要求 | 作用 |
|---|---|---|
| 1 | 江剑凯个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施工合同上签字 | 公司偿付能力有限,个人连带可增加一层保障 |
| 2 | 由乙方为全部施工人员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存 | 对冲选任过失责任(这是最大的人身风险敞口) |
| 3 | 明确约定:因乙方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导致开工申报未获批准、被责令停工整改或拆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含已投入的材料、人工及甲方损失) | 把"资格不符"的后果明确归责 |
| 4 | 施工合同与开工申报材料同步准备:即向镇政府窗口问清"以该公司名义能否申报",申报通过后再开工 | 避免"签了合同却开不了工" |
🚫 不建议:在未确认资质问题之前先行开工。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可被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温江区细则第四十四条)。
| 顺序 | 事项 | 找谁 |
|---|---|---|
| 1 | 向江剑凯索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 | 江剑凯本人 |
| 2 | 说明:公司只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没有施工资质,询问其准备以何种身份承接 | 江剑凯本人 |
| 3 | 问清"开工申报要求的资质材料,建筑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能否适用" | ☎ 028-82728931(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肖华强);或直接到和盛镇政府窗口问 |
| 4 | 索取附件 1~16 全套表格(含附件 9《农村宅基地建房承包合同》、附件 10《施工安全责任书》) | 和盛镇政府 |
💡 第 3 个问题很关键:先问清楚再签,比签完再发现开不了工好得多。
| 文档 | 原表述 | 更新后 |
|---|---|---|
| 审核意见-对方问题专版【A4】 | "疑似借用资质(挂靠)" | 调整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不认定为挂靠;但该公司无施工资质、不符合承揽人要求,且合同主体载明不规范 |
| 策略更新-主张合同未成立("三头堵") | 三头之一为"借用资质(挂靠)" | 调整为:①乙方为个人→未签字→合同未成立;②乙方为公司→甲方对合同相对方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③该公司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开工申报受阻 |
| 办事清单 | 未含乙方资格核查 | 新增"签约前必做的乙方资格核查"一节 |
| 两份合同 | 乙方栏为三选一勾选 | 补充明确:工程设计资质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
核查时间:2026-09-10 配套:官方文件/温江区实施细则(温农规〔2024〕2号).md、温江区办事清单与合规要点.md、两份合同文本
⚠️ 本文依据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与公开法规撰写,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企业资质的最终认定。 企业资质的具体核定,应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实时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