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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主体资格核查备忘

核查对象: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旧合同上盖章的公司) 核查日期:2026-09-10 信息来源: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口径) 结论:两处判断需要修正,且发现一个会直接卡住开工申报的硬问题。


一、工商登记信息(核对结果)

项目内容
企业名称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KHUNK025
法定代表人江剑凯 ← ⭐ 与旧合同乙方手写姓名完全一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6 年 06 月 26 日 ← 距签约(2026-09-10)仅 2 个半月
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天灯村 4 组 24 号附 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图文设计制作。<br>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二、⭐ 判断修正一:这不是"借用资质/挂靠",而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

原判断

我此前根据"合同乙方手写个人姓名「江剑凯」,却盖公司公章",判断为典型的借用资质(挂靠)。

事实修正

江剑凯正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

情形法律性质
法定代表人手写自己姓名 + 加盖公司公章属于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的常见做法,不能直接认定为挂靠
但合同"乙方"栏写的是个人姓名,而非公司名称仍属主体载明不规范——合同相对方究竟是自然人还是公司,从文本上无法确定

➡️ 结论:挂靠的嫌疑明显降低;但"合同主体不明"的问题依然存在,且必须在新合同里定清楚。

📌 这一处修正对你们的谈判姿态有影响:不宜再以"你挂靠违法"作为主要施压点(容易被对方以其系法定代表人反驳)。应当转向"资质不符"与"开工申报通不过"这两个客观问题(见第四节)。


三、⭐ 判断修正二:经营范围里没有"施工",只有"设计"和"装饰装修"

逐项比对

经营范围项是否可用于本工程
专业设计服务❌ 设计,非施工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 建筑材料销售❌ 销售,非施工
图文设计制作❌ 无关
建设工程设计(许可项目)❌ 设计资质,不是施工资质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许可项目)⚠️ 是"室内装饰装修",指装修,不是盖房子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 / 施工总承包 / 专业承包 / 施工劳务❌ 经营范围中完全没有

➡️ 结论:这家公司无权承接整栋房屋的施工。

与法规要求的正面比对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选择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承揽人进行施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同义。

承揽人三类该公司是否属于
农村建筑工匠(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 公司不是自然人
建造师(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同上
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 持有的是"建设工程设计"资质,不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经营范围亦不含施工

➡️ 该公司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档。


四、🔴 会直接卡住开工申报的硬问题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工申报须提交:

(三)《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要求相同。

➡️ 若以"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名义申报开工,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要求,镇政府不应批准开工。

后果链条:

以该公司名义签施工合同
  → 开工申报材料不合格
  → 无法取得开工许可
  → 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
  → 依据温江区细则第二十七条(镇政府应"及时发现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等问题")
     及第四十四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
  → 面临停工、整改甚至拆除风险

➡️ 这是比"合同效力"更紧迫、更现实的问题。 而且不是靠合同条款能解决的——必须换主体。


五、另外三项风险提示

1. 履约与偿付能力

公司成立于 2026-06-26,至签约日仅 2 个半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无施工资质、无施工业绩可查。

而本工程造价约 42 万元(277.2㎡ × 1523 元/㎡)。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索赔,该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需要审慎评估。

2. 跨区经营

公司住所与登记机关在四川天府新区,工程在温江区和盛镇。跨区经营本身不违法,但结合"设计公司承接施工",说明该公司并未在工程属地开展过农房建设业务。

3. 设计资质 ≠ 施工资质(这一点务必让长辈也听懂)

"它有设计资质"、"它是正规注册的公司"——都不等于它有资格盖房子。 设计公司画图,施工企业盖房,这是两套不同的资质、两套不同的监管。


六、✅ 合规的三条路径(对应三种签约模式)

路径①(最省事,优先确认):由江剑凯以个人身份承接

⚠️ 注意:法定代表人身份 ≠ 农村建筑工匠资格。江剑凯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代表他有工匠证书;反之若他有工匠证书,他完全可以个人承接,不必用公司名义。

路径②:换一家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

路径③(结构最清晰):设计、施工分开签两份合同

合同乙方内容
设计合同成都简越筑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属其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合规)
施工合同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或 持证的农村建筑工匠(江剑凯个人)本工程全部施工

➡️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该公司叫"建筑设计"——它本来应当只做设计。<br> ➡️ 若走这条路径,旧合同把"设计"和"施工"混在一份合同里、又由设计公司盖章,本身就是错配。


七、⚠️ 如果对方坚持要用这家公司签施工合同

请至少争取以下四项(这些不能替代合规主体,但能降低风险):

#要求作用
1江剑凯个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施工合同上签字公司偿付能力有限,个人连带可增加一层保障
2由乙方为全部施工人员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存对冲选任过失责任(这是最大的人身风险敞口)
3明确约定:因乙方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导致开工申报未获批准、被责令停工整改或拆除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含已投入的材料、人工及甲方损失)把"资格不符"的后果明确归责
4施工合同与开工申报材料同步准备:即向镇政府窗口问清"以该公司名义能否申报",申报通过后再开工避免"签了合同却开不了工"

🚫 不建议:在未确认资质问题之前先行开工。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可被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温江区细则第四十四条)。


八、📞 下一步:两个电话 + 一份证书

顺序事项找谁
1向江剑凯索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核验江剑凯本人
2说明:公司只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没有施工资质,询问其准备以何种身份承接江剑凯本人
3问清"开工申报要求的资质材料,建筑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能否适用"☎ 028-82728931(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肖华强);或直接到和盛镇政府窗口问
4索取附件 1~16 全套表格(含附件 9《农村宅基地建房承包合同》、附件 10《施工安全责任书》)和盛镇政府

💡 第 3 个问题很关键:先问清楚再签,比签完再发现开不了工好得多。


九、对既有审核文档的影响(已同步更新)

文档原表述更新后
审核意见-对方问题专版【A4】"疑似借用资质(挂靠)"调整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不认定为挂靠;但该公司无施工资质、不符合承揽人要求,且合同主体载明不规范
策略更新-主张合同未成立("三头堵")三头之一为"借用资质(挂靠)"调整为:①乙方为个人→未签字→合同未成立;②乙方为公司→甲方对合同相对方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③该公司不具备承揽人资格→开工申报受阻
办事清单未含乙方资格核查新增"签约前必做的乙方资格核查"一节
两份合同乙方栏为三选一勾选补充明确:工程设计资质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核查时间:2026-09-10 配套:官方文件/温江区实施细则(温农规〔2024〕2号).md、温江区办事清单与合规要点.md、两份合同文本

⚠️ 本文依据用户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与公开法规撰写,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企业资质的最终认定。 企业资质的具体核定,应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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