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实施细则(温农规〔2024〕2号).md

成都市温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文号:温农规〔2024〕2 号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联合印发) 成文日期:2024-12-19 发布日期:2024-12-20 生效时间:2024-12-19 有效性:有效 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 三年 索引号:009217222/2024-77214 来源:用户提供的官方原文全文 说明:本文为该细则的完整原文存档,供审核与办事对照使用。


制定依据(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62 号)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成住建规〔2024〕2 号)

📌 由此确认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文号为 成住建规〔2024〕2 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五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十一条)

层级职责要点
区农业农村局宅基地改革与监督管理服务;执法指导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土地利用计划、规划许可、农用地转用、不动产登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培训和管理乡村建设工匠;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农村住房建筑方案图和施工图等通用设计图集,无偿提供给建房人选用;指导使用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
镇(街道)宅基地建房审批和住房建设监督管理服务;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档案
村级组织建立宅基地协管员制度,明确 1 名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 用地规范和规划许可(第十二~十五条)

第四章 申请与审批(第十六~二十条)

⭐ 第五章 农村住房建设施工(第二十一~二十八条)

⭐ 第六章 竣工验收(第二十九~三十五条)

第七章 不动产登记办理(第三十六~三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四十一条)

第九章 纠纷调处和法律责任(第四十二~四十五条)

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四十八条)


📋 附件清单(16 项,全部可向和盛镇政府索取)

附件名称
1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农村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宅基地建房审批台账表
7农村住房建设开工申报表
8农村住房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
9农村宅基地建房承包合同 ← 区级合同表格
10农村宅基地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
11农村住房施工关键环节检查记录表
12农村住房质量保修书
13农村住房竣工验收记录表
14农村住房竣工验收资料归档表
1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宅基地建房日常巡查台账
16农村宅基地建房监督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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